关于“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
项目(2024年)(三都县)施工”第3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代理招标的“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三都县)施工”招标项目,于 2025年01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7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2、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3其他说明:1.工程量清单由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本项是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对投标人没有约束,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清单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即可。
澄清日期:2024年2月14日
3、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获取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监测中心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4日